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于2024年01月15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我局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1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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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关于渑池县中医院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三环渑局审(2024)02号 | 2024.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