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
2025年01月0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06日-2025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 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参情况 |
1 | 金一生物制药生产项目 | 2024年12月20日 |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交口工业园区3号 | 河南金一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42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生产卡比多巴50吨/年,依托度酸150吨/年,全部作为二期工程原料;二期工程年产复方卡比多巴片1亿片,依托度酸缓释片3.75亿片。 |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管理。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绿化肥田;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水泥构件养护或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开挖出的土方应根据建筑需要及时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建筑垃圾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深度冷凝+水喷淋+二级活性树脂吸附”组合工艺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HCl、甲苯、NMHC、TVOC、氨和硫化氢等污染物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浓度限值;其中甲醇和NMHC浓度及去除效率还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二氯甲烷等其他有机废气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推荐的“多介质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AH)估算方法”估算的浓度限值。 项目生产车间其他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室废气、罐区废气和危废贮存间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高排气筒的排放限值要求;NMHC、TVOC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浓度限值,其中NMHC浓度及去除效率还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含药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配套燃气锅炉燃料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新建燃气锅炉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区域的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等措施后,排放有机废气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颗粒物和硫酸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母液先经闪蒸处理后,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再与实验室废水、设备冲洗水、真空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通过项目自建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中处理工艺为:“调节池+芬顿氧化+AO+混凝沉淀”。外排废水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标准B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蒸馏/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化学药品、废机油、废盐、废树脂、废药尘、废包装物(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和污水处理物化污泥,均在厂区设置的危废贮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纯水和脱盐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膜为一般固废,经厂区暂存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物和污水处理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则进行综合利用。 项目物料储罐发生事故时,泄漏物料将通过车间、罐区四周的围堰进行收集,发生泄漏均能及时收集。本次评价模拟罐区储罐破裂事故时,预测泄漏污染物HCl达到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下风向1640m,在该范围内涉及侯家沟村、杨家沟小学、杨家沟村、杨家沟社区、北梁村、杜村、交口滨水家园、南交口、交口中学、朱家沟村、朱王村、晁家庄村、交口乡中心小学等大气环境敏感点,该事故会对周围大气产生较不利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尽量降低该类事故的发生概率。 三、环境风险。防范污染事故发生,落实污水三级防控体系、三级预案响应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在周边村庄发放了调查表,公众均支持该项目建设,公众参与过程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