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4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灵宝市卢灵加油站扩建项目 | 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新村209国道边 | 灵宝市卢灵加油站 |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灵宝市卢灵加油站扩建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新村209国道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69.5m2,扩建内容为:扩大罩棚至192m2,更换储油罐并扩大罐容,改扩建后为2座30m3双层汽油罐、1座20m3双层柴油罐;汽油加油机两台,分别由一机两枪扩建为一机四枪,柴油机一台,由一机一枪扩建为一机两枪。扩建后年销售155吨油品,其中汽油100吨,柴油55吨。项目增加一套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增加一台玻璃水加注机。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 1、废气。项目设置双层油罐,设置渗漏在线监测系统。本项目设置汽油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和油气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吸附后由放空管(距地面高度5m)排放至大气,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得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 3、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日常维修维护产生的含油废物(废含油抹布或手套)、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常维修维护产生的含油废物(废含油抹布或手套)、废活性炭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加油机和来往车辆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设减速带、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项目东、西、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涉及风险物质为汽油和柴油,运营期间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建立应急预案机制,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影响。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