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黄河干流三门峡段国家级‘美丽河湖’创建 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商后现答复如下:
一、黄河干流(三门峡段)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我市地处豫陕晋三省交界黄河南岸金三角地区,是河南省的西大门,是万里黄河入豫的第一站。黄河干流在我市境内总长度206公里,流经灵宝市、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区、渑池县,流域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89.3%,流域内有国考、省考断面10个(国考7个,省考3个)。
多年来,三门峡市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2023年,黄河流域10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优良水体比例100%。
2022年12月,我市天鹅湖、洛河(卢氏段)成功入选首批省级美丽河湖;洛河(三门峡卢氏段)成功入选2023年省级美丽幸福黄河。我市已经将黄河干流(三门峡段)和三门峡水库纳入国家级美丽河湖创建计划,计划2027年年底前创建成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推动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将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创建工作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二)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我市研究制定《三门峡市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导则(试行)》,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指引。出台《矿山开采和生态修复实测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和矿山生态修复行为,统筹开发和保护,助力黄河战略实施。推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管理、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联动,对全市182个矿权、39个生产矿山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73个问题,逐个进行对标整改,目前已全部销号清零。
二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近年来,先后完成了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渑池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卢氏县易地搬迁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1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采用“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调度、销号式管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尾水达标排放。坚持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监督,建立完善多渠道防范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彻底消除黑臭水体。
三是开展河流综合整治,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在宏农涧河、文峪河、枣乡河、阳平河等黄河一级支流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是强化农村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作,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开展村庄微改造、巧植入、精提升,全市70%的村因地制宜美化了村口,村内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15012个,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4.5万户。
五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资源绿色利用水平。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扩大病虫绿色防控面积,实现了化肥农药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29.7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1.66%,化肥利用率40.5%;推广绿色防控技术3项,实施面积131.7万亩次。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16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进一步规范农膜生产、经营、回收利用市场秩序,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6.91%。
六是发挥河长制积极作用,强化河湖岸线管控。我市已经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全覆盖,在市级河长带动下,全市各级河长巡河4万余次,发挥了河长制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打击非法采砂、河道清理及两岸绿化行动等专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
(三)持续强化环境监管
一是开展提标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贯彻落实《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督促黄河流域涉水排污单位查缺补漏,积极开展提标改造工作,外排废水全面达到新标准要求,进一步消减了污染物排放量,减轻环境压力。
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林业部门修订完善了《河南黄河湿地保护区三门峡段巡护制度》等46项管理规章制度,使大天鹅等珍稀鸟类保护、巡护、救护、监测等各项工作有规可依,管理有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加强工作联动,林业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建立了《三门峡黄河湿地保护区生态破坏线索移交规定》,确保我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移交、及时查处。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打击危废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黄河流域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清废行动、黄河流域露天矿山废水尾渣排查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散乱污”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0起,比上年(143起)增长53%;处罚金额204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办理查封扣押案件2起,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7起,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家战略为抓手,坚持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全面巩固提升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强力推动美丽河湖创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2024年6月2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0398-2805527
联系人:董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