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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4 15:29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周丽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环境治理中回收废旧电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关于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为切实降低废铅酸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转移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2021年10月,我局联合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三门峡市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的通知》(三环文〔2021〕110号),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共设立一类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24个,二类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单位3家,三类废铅蓄电池拆解利用(再生铅)单位1家,建立了废铅蓄电池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三级回收体系,建立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正规回收渠道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上升。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管理

联合市城管局,正在起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管理办法》,将对废电池在内的有害垃圾前段分类投放与收集、分类收运、中转贮存、以及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配套资金保障。

三、下步打算

对于您关注的废旧电池回收治理问题,一是我局将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志愿活动、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大力开展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旧电池回收行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二是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的收集、贮存、处置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控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三是加强同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转运点和收集网点建设,积极构建废旧电池收集转运体系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共同推动废旧电池回收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环境安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3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98-2805189

联系人:张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