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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8 15:29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赵经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中生态环境修复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强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中生态环境修复意见建议共4项,目前我市实际情况如下:

一、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法律法规

目前国家层面还暂未出台具体相关生态环境修复法律法规,针对全国范围内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侵权主体问题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以明确,我局将积极向人大建议此项问题,若有明确规定及时制定我市层面的生态修复规定。

二、健全生态修复专项基金有关制度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对上积极争取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支持,对下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模式,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全力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2023年共争取中央、省级财政项目资金共23396.5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2215.56万元,包括大气资金5362万元,水污染修复资金16836万元,土壤生态修复资金17.56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811万元,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万元,水污染修复资金1195万元,土壤生态修复资金416万元。2024年谋划、储备项目60个,拟投入资金6.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7亿元。大气污染方面33个项目5755.1万元,水污染修复方面18个项目4.95亿元,土壤生态修复方面9个项目 1.43亿元。

二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入生态治理修复。2022年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流化床粉煤气化炉项目总投资 24378 万元,其中企业自筹 20895 万元,申请中央资金 3483 万元。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熔炼渣堆场颗粒物深度治理项目么,项目总投资 3274万元,企业自筹2969万元,使用中央资金305万元。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颗粒物深度治理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 ,企业自筹1170.5万元,申请中央资金109.5万元。河南省义马新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项目 总投资363.3万元,企业自筹181.65万元,申请中央资金181.65万元。 

三、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一)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是持续完善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市61个涉农乡镇政府驻地均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其中有17个采用纳管方式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有35个采用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治理、有9个采用大三格化粪池及生态处理方式治理。二是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年度40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指导各分局推进污水处理与改厕有效衔接,鼓励各地以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荐就地就近就农综合利用,全市累计完成农村污水处理村庄达到573个,治理率达到46.6%;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累计完成27个农村污水处理整治提升,完成4个水毁设施修复;联合市供电公司共同推进农村污水设施用电优惠政策落地,将全市55座农村污水设施调整为农村居民用电标准,不断降低农村污水处理成本。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沿黄示范带乡村振兴和农村污水治理为重点,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农村环境整治,十四五累计完成120个村庄环境整治,解决了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现役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三门峡市现有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18座,其中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4座,18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7.3万吨。目前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厂按照要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和扩容。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三门峡市所属生活垃圾填埋场共9座,其中:完成生态封场2座,正在进行生态封场1座,完成简易封场1座,其余5座作为垃圾中转使用,均已停止填埋作业。各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转作业、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堆体实现全面膜覆盖,较好的实现了雨污分流,渗滤液处理能力与产生量相匹配,整体存量较低,地下水、土壤、废气等环境监测工作规范,消杀除臭频次合理,配备有防汛应急设施设备,填埋场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2.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情况。三门峡市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座。三门峡市观音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均正常规范运行,烟气、飞灰等按照规定时间定期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飞灰规范填埋,能合理妥善处置。

(四)主动作为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壮士断腕、破釜沉舟的坚定意志,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控新治旧”总要求,剑指“全面清零”总目标,先后实施矿山综合整治“清源”“秋风”等专项行动。一年来,累计投入资金近10亿元、人力10万余人次、机械6万余台次,修复治理面积3.43万亩,矿山生态修复攻坚战大头落地。

四、统筹生态建设与民生保障

三门峡市境内设有一个湿地保护区为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该保护区无土地所有权,无财政补贴资金,因此对湿地保护区内的农民无法提供财政补贴。



                  

2024年7月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805501

联系人:陈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