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 2022年1月1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11200000000202201040001 |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永昌河挖沙,挖沙造成附近土地、树木和道路损毁。挖沙公司是鼎力公司(举报人只能提供读音,不能提供公司名称)挖沙现场人员马克亮(举报人只能提供读音)。挖沙从2016年至今,开挖一里左右,近期在挖沙。要求现场查处 | 陕州区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在宫前乡永昌河杨家河村段采砂的企业为三门峡鼎力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采砂许可证,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两次换证,目前持有的采砂证号为豫三陕砂许﹝2021﹞第1号,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设计开采量34.5万立方米,开采位置为永昌河河联校处漫水桥下游200米至杨家河村北柳树沟河道拐弯处。该企业在采砂许可的河道范围内进行采砂,并未占用河道周边的土地,也未造成河道周边的树木和道路毁坏等情况。 2、举报中所说的马某,在三门峡鼎力建材有限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人。该公司2019、2020虽然取得了采砂许可证,但由于配套的砂石加工厂2021年7月才完成安装调试,2019、2020两年间未进行开采。2021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开采,开采长度约800米,开采量约2万立方米,目前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 | 部分属实 | 陕州区委、区政府将举一反三,责令陕州区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对合法采砂企业的日常监管;责令采砂企业与周边群众搞好关系,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河流生态建设,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及河道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 已办结 | 无 |
2 | D411200000000202201040002 | 三门峡天蓝公司,未按规定在48小时内将全市医疗废弃物及时回收、处置。特别是该公司对一级和二级医院医疗废弃物不能按时回收处置。举报人声称多次提交申请,环保部门不予审批。 | 湖滨区 | 其他污染 |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1、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同市发改委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负责三门峡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处理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825吨/年。2010年12月28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3年7月15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收集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最近五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2017年1490吨;2018年1550吨;2019年1751吨;2020年1641吨;2021年1791吨。 经调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实,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收集医疗废物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医废收集处置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目前我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56家。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和黄河三门峡医院两家三甲医疗机构,该公司每天上门收集,日产日清。其他一级和二级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城区门诊、诊所收集频次为二天一次或三天二次,收集间隔不超过48小时。收集回来的医疗废物经高温蒸汽灭菌设施处理后,破碎毁形,然后送至陈宋坡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医疗废物在处置中心暂存不超过24小时。 2、2021年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及下属分局均未收到过企业办理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环评申请。 | 不属实 |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对医疗废物的监管,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尽快补齐医废收集处置方面的短板。完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体系。加快补齐集中处置能力短板。持续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对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等过程的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
| 已办结 | 无 |
3 | D411200000000202201040003 | 三门峡市湖滨区湖滨花园山水天玑附近经常有不明臭气,要求查处。(已举报三次) | 湖滨区 | 大气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三门峡市湖滨区湖滨花园、山水天玑小区位于召公路南侧。以湖滨花园、山水天玑小区为圆心,方圆五公里范围内,共发现一处垃圾中转站和两处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发现能产生臭气的养殖场或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湖滨花园、山水天玑小区东侧800米有一处垃圾中转站,尚未投入使用,不会产生臭气。岗上垃圾填埋场与湖滨花园、山水天玑小区直线距离2.5公里,现已封场且完成绿化,场区内环境整洁无异味。陈宋坡垃圾填埋场与湖滨花园、山水天玑直线距离6公里,2022年1月3日,该填埋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区气味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虽然检测达标,但距离陈宋坡垃圾填埋场较近的村民表示能闻到不明臭气。 2、崖底街道环保站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湖滨花园和山水天玑居民进行走访,按照楼层高低、距离远近的方式,对两个小区30户居民和两个物业经理进行了电话或当面访谈。其中6户居民和两个小区的物业经理反映秋冬季无臭气,夏天天气闷热时,会有短暂性的不明臭气,时间段不固定,每次不到1分钟,疑似陈宋坡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运输车路过时散发出的臭气。 | 部分属实 | 湖滨区将继续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采取多形式、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各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加强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 已办结 | 无 |
4 | D411200000000202201040005 | 渑池县张村镇三化沟村村干部袁润亮从2019年7、8月份起利用职权把集体土地30多亩地建造铁矿石选厂和中转站,在生产期间把废渣、泥浆三化沟村南边河道里,堵住了出水口,造成村民农田40多亩地被淹,也淹了道路,今年由于雨水过多,淹的更严重了。村民们多次向乡政府、村委会反映,得不到解决。 | 渑池县 | 水、生态、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袁润亮,张村镇三化沟村人,2018年5月任三化沟村监委会委员,2021年任三化沟村监委会主任。群众反映的集体土地为历史遗留矿山(渑池县兴达矿产品有限公司第三铝矿,现已注销,合并为渑池县兴达矿产品有限公司第二铝矿)排渣场,现为一般耕地。2014年袁润亮在该排渣场占地约30亩建设铁石洗选厂,2017年被张村镇人民政府认定为“散乱污”取缔。2019年袁润亮在该排渣场东侧占地5亩堆放物料,被镇政府巡查发现后已整改。2022年1月5日接到举报后,张村镇人民政府调查时发现袁润亮在该排渣占地1亩堆放铝石进行中转,已整改完成。 2、张村镇境内只有苏秦河一条河流,距离三化沟村直线距离约2.3公里,群众反应的河道实为荒沟。2014年至2017年袁润亮所建铁石洗选厂生产期间,产生的废弃物料用于垫平排渣场塌陷地段,2019年及2021年袁润亮在该场地没有安装铁石洗选设备,只临时堆放铝石进行中转,其间没有产生废渣、泥浆。 3、群众反映的河道被堵,实为历史遗留矿山排渣造成荒沟上游雨水排泄不畅,2018年渑池鑫地牧业有限公司张村分公司在遗留矿山排渣场西侧建场,平整场地时部分土石滑落至荒沟,导致堵塞更严重。 4、2020年6月,有群众到村委反映自家15亩土地被水淹没问题,经协调,水淹地包青款由鑫地牧业和兴达二矿两家共同承担,共同赔偿水淹土地包青款3万元。2021年10月有群众到村委反映2021年夏季降雨较多,上游耕地及田间道路被淹问题,村委协调无果,后由镇政府安排镇包村部门及三化沟村委协调此事。2021年11月份对水淹地面积进行测量,为46.4亩,镇村干部多次与渑池鑫地牧业有限公司张村分公司和兴达二矿进行协调。目前,兴达二矿已同意承担50%的包青款,鑫地牧业正在协调中,协调完成后,将积极对水淹地农户进行包青补偿。 | 部分属实 | 1、针对水淹地农户包青补偿问题,张村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责任单位鑫地牧业和兴达二矿,预计于2022年春节前补偿到位,同时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 2、针对群众反映雨水排放不畅淹没田地问题,将尽快疏通水路,确保在明年雨季来临时,不再出现水淹田地情况。
| 阶段性办结 | 张村镇纪委对三化沟村监委会主任袁润亮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
5 | X411200000000202201040002 | 陕州区硖石乡三门峡顺通建筑材料公司无任何手续,常年盗采国家矿山资源,严重破坏生态坏境,无人监管顺通公司无任何手续,任意增加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长期违法排污生产污染环境,环保部门不监管不作为。 | 陕州区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三门峡顺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原河南省三联水泥厂黑羊山石灰岩矿区,该矿区曾办理有采矿许可证,后根据相关规划要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在2018年向市场投放陕州区狼窝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即原河南省三联水泥厂黑羊山石灰岩矿区)。2019年7月1日,三门峡顺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按规定缴纳了采矿权出让受益2000万元,后因政策调整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但该公司擅自在河南省三联水泥厂黑羊山矿区开采石料,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已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对非法开采区域实施恢复,目前已对开采的区域平整覆土。 2、该公司年产100万吨石材加工项目于2018年9月18日由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9年1月10日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6月29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针对该公司新建的年产320万吨砂、石粉生产线项目、年产5万块道牙、盖板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分别对其立案处罚,并责令停止建设。 3、该公司一直在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名录中。2019年1月该公司投入运营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对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的“生产过程中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曾立案查处4起,共处罚金额9万元。 | 部分属实 | 陕州区委、区政府责成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员监督管理职责;责成陕州区自然资源局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非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打击力度;责成生态环境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加强对三门峡顺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要求各职能部门切实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陕州区的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局党组责令执法四中队队长赵建辉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
6 | X411200000000202201040003 | 环保垂改以后,陕州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全部转入市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给二分局发精神文明奖时,大家同在一个岗位上,都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只给局机关和监测站人员发放,却没有监察编制人员的。同样是市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的人员市局只给市支队,一分局、三分局的监察人员发2021年未休公休假奖金,唯独不给二分局的监察人员发放。我们二分局的监察人员经常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每天辛苦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二分局的领导不一视同仁,在福利上坑害我们,严重损害我们的工作积极性。 | 陕州区 | 其他 |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1、2020年6月,市编委印发了《关于组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三编〔2020〕33号),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队伍组建做出了具体规定。整合原陕州区环境监察大队(自收自支)、原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原三门峡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参公)、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全供事业),组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二分局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直接下达。 2、2020年,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国家级文明单位被取消,2021年,单位文明奖停发一年(含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2021年未休公休假报酬发放工作目前全市尚未开展。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
7 | X411200000000202201040004 | 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5月份未经义马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违规占用常村社区集体土地22242平方米,建设年产13000万块煤矸石砖暨烧结多孔砌块砖改造项目,导致社区山林土地大量被毁,把整个山头夷为平地,造成大量生态污染。义马市国土局在2020年6月29日向义马常源建材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书: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2242平方米;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处以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罚款每平方米25元,处以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陆万零捌佰壹拾伍元罚款。原以为处罚决定书可以及时阻止改变违法企业的非法行为,使环境问题得到改善,但时至今日,常源建材厂依然我行我素,置政府文件于不顾,违法建筑依然耸立。义马常源建材环保问题更为突出,在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又将义马千秋能源化工企业的工业废水直接运往该厂,充当原料水源,并向化工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从中获利。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义马常源建材在4个月内生产有毒有害标砖2000万块,流入市场,造成无法估量的环境污染,使大量不明情况的群众长期受害,该砖里的有毒物质挥发约需50年左右。义马常源建材在2021年10月份废气排放量达到年终上限,义马环境保护局在10月底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但常源建材公然对抗政府文件无视法律法规,继续生产经营,废气超排量巨大,直至11月中旬有关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环境罚款单后才缓慢停产。在该厂负责人的大量走动下,于2021年11月20日常源建材厂在未缴纳环保罚款的情况下,又再次违规点火生产,继续违规超排偷排,视法律法规为儿戏,直到后来迫于压力,才停产整顿,但环保罚款及土地罚款仍未缴纳。义马常源建材扬尘污染更为严重,在违法生产期间露天大量取土、露天大量挖取矸石,在此期间无任何环保喷淋降尘措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受损,附近百姓投诉无门苦不堪言,以上情况均属实。
| 义 马 市 | 其他污染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020年5月,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区街道办事处常村社区后沟扩建厂区,涉嫌违法占地,于2020年9月8日向该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3月9日,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义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类权属认定依据不够充分,且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存在瑕疵,建议撤销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7月16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撤销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1月20日对该案件重新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2、义马市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3000万块煤矸石砖暨烧结多孔砌块砖改造项目于2019年4月26日在义马市发改委备案,2019年12月31日原义马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复。2020年3月,该公司拆除原有的年产5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进行项目改扩建,2021年3月26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1年5月,项目基本建成并投入调试生产,目前尚未进行环保验收。 义马千秋能源化工实为河南千秋新能源有限公司,共有两个建设项目,分别为年产2万吨醇基燃料项目和年产600吨4-二甲氨基吡啶项目,均办理有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手续,上述项目于2021年4月基本建成后进行间断调试运行,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在调试运行期间,将日常收集的冲洗废水、厂区雨水和破乳分层废水混合存放于厂区内空置的2号杂醇原料罐内,为消化存量,该公司与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私下商定,运送上述废水至常源建材作为原料水试用。2021年9月11日,河南千秋新能源有限公司雇佣一辆普通罐车将大约5吨废水运送至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罐车内废水用于拌料后制砖。经询问,双方未签订相关协议,也未发现其他时间运送废水的线索及付费证据。 3、2021年5月至今,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共生产标砖3900余万块,目前已销售3500余万块。经查,2021年9月11日,该企业使用河南千秋新能源有限公司运送的生产废水与新鲜原料水混合使用,由于当批次生产的标砖数量和去向无法查明,2022年1月6日,义马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试用的存量废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水中涉及的常规污染因子和甲苯、三氯甲烷、甲醛等有机物通过砖瓦行业高温焙烧工艺分解后,相关成分不易对成品砖造成有毒有害影响。 4、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64.74t/a,氮氧化物15.08t/a,2021年9月,该公司安装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环保部门联网,2021年10月,义马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发现,该公司涉嫌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许可排放浓度,其排污许可证显示废气排放口应执行《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治理专项方案》的规定,2021年11月13日,义马市生态环境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但因11月15日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排放浓度限值变更为《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致使原处罚案件中违法证据不成立,义马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案件予以撤销。 2021年11月26日,因重污染天气管控的要求,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停产,该企业2021年全年共生产166天,经核算,其全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超过项目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义马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行为立案调查。 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违规扩建厂房期间存在取土平沟行为,2021年11月20日已立案调查。在其日常生产中,使用的原料煤矸石就近取用常村煤矿矸石山。该公司购置有一台洒水车,在常村煤矿矸石山开挖面放置有一台移动式雾炮机,现场检查时,因该厂近期未生产,未发现煤矸石开挖作业,但不排除在日常开挖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 部分属实 | 1、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件尽快调查办结。 2、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对河南千秋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嫌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阶段性办 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