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环保督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件
发布日期:
2022-01-18 11:13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8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13个群众举报件,其中陕州区6件,湖滨区2件,灵宝市1件,渑池县3件,卢氏县1件。三门峡市交办案件落实组已按程序交陕州区、湖滨区、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整改。截至2022年1月18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86个群众举报件。
(湖滨区13件、开发区4件、陕州区21件、灵宝市12件、义马市3件、渑池县14件、卢氏县2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件、市城市管理局7件、市公路局2件、市生态环境局2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件、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