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一批4个群众举报件,其中陕州区2件、湖滨区1件、渑池县1件。三门峡市交办案件落实组已按程序交陕州区、湖滨区、渑池县整改。截至2022年1月19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90个群众举报件。
(湖滨区14件、开发区4件、陕州区23件、灵宝市12件、义马市3件、渑池县15件、卢氏县2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件、市城市管理局7件、市公路局2件、市生态环境局2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件、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