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11200000000202201130001 | 渑池县洪阳镇刘庄村马沟组紧挨河道一排房子,村民赵新房及其兄长非法侵占道路,违建大概两三分地,房子污水及脏东西直接排放至下面河道,举报人称严重影响当地环境。 | 渑池县 | 水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举报中提到的兄弟两家所建房屋临近岳家坡河,经渑池县自然资源局洪阳国土所现场勘察,符合土地规划,该两处宅基地于2019年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前屋后均为3米通户硬化道路,不影响其他农户出行。 2、赵新房家房屋自2015年以来无人居住;其兄长房屋2018年按照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要求进行了三格式化粪池改造,生活污水自行处理,没有排入河道。河道排水口为村内雨水排放口。马沟组生活垃圾统一由奥图(河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清运至渑池县垃圾填埋场,不存在生活垃圾倾倒河道。现场发现河道内有少量生活垃圾散落,已清理。 | 部分属实 | 督促洪阳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柳庄村公益岗的日常管理,加大路面清扫及河道垃圾清捡频次,保障村内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2 | D411200000000202201130002 | 三门峡市陕州区世纪大道靠近官庄村的开曼铝业晚上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希望有关领导给予解决。 | 陕州区 | 噪声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开曼铝业包含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和开曼(陕县)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西工业园区。开曼公司厂区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有:圆锥破碎机、球磨机、高压隔膜泵、真空泵、风机、空压机、汽轮机、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 2022年1月14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开曼铝业及开曼能源噪音源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2022年1月15日,委托河南佳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开曼铝业厂界及周边的官庄村、大营村噪声进行了检测。厂界噪声昼夜检测结果符合该公司环评批复要求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距离厂界最近的3个居民点(分别距厂界267米、366米、846米)昼夜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部分属实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责令企业加强对声源较大设备的日常维护,要求企业采取缩短维护周期、更科学的降噪措施。企业已按要求更新修订噪声污染防治制度,加强日常管护,有效降低声源较大生产设备的噪声。 | 已办结 | 无 |
3 | D411200000000202201130003 | 三门峡市灵宝市涧西区黄河路与车站路交叉口南面幸福里小区的 南边违规向南墙外排放污水以及乱倒垃圾(南墙外是墓地)破坏生态环境。投诉人称期间向市政热线12345打过五次电话,都未得到解决,投诉人说12345未解决问题,但是回复单都是已解决,最后一次打电话2021年8月10日12345说你的房子是小产权,你可以向法院上诉解决,投诉人不满意12345处理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 灵宝市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1、幸福里小区南楼由于建设时阳台污水管道未并入小区污水管网,导致部分污水直接排放至小区南侧区域(南侧是一片树林,中间有墓地)。 2、该小区放置有垃圾收集箱和转运箱,因产生垃圾较多,清运不及时,部分群众将垃圾直接扔到南墙外空地上。 3、查阅12345接访记录,2021年4月21日举报人拨打市政热线12345反映幸福里小区污水排放问题,随后又多次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催促。灵宝市涧西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多次组织小区物业及住户协商处理污水管道改造事宜,但因各种原因协商未果。 | 属实 | 针对该小区南楼住户阳台污水直排的行为,灵宝市涧西区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灵宝市政府要求涧西区管委会对幸福里小区南楼住户阳台的污水管网进行封堵、改造。1月17日涧西区管委会已组织人员将幸福里小区南楼所有南阳台的污水管道进行封堵,对下水管道改造并网,目前正在施工,预计2022年1月25日完成整改;对该区域增设垃圾收集设施,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做好日常保洁。 | 阶段性办结 | 灵宝市涧西区已对向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屈锐霞在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
4 | D411200000000202201130004 | 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三化沟村,兴岛矿石场,2008年开始至今,在雨季导致周边大片土地被淹,20多户村民房屋造成地陷,我们多次找村委领导和镇领导反映,至今无结果,现在要求,1.疏通自然河道,2,赔偿损失。 | 渑池县 | 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兴岛矿石场”实为渑池县兴达矿产品有限公司原排渣场地,原状为自然形成沟道,该公司2008年至2021年在此堆放渣土,堆放渣土时已考虑到泄洪问题,设计有雨水管道,后因管道损坏,加之上方土石滑落,导致出现堵塞。2008年至2018年未出现水淹地情况,2019年、2020年因降雨造成15亩耕地被淹;2021年因降雨量大,造成15亩土地及便道被淹,导致道路南侧约31亩土地无法耕种。 2、水淹地块附近位于三化沟村上门组,该组常住农户15户左右,经实地查看走访(走访时仅4户农户在家),未发现房屋地陷问题。 3、张村镇政府和三化沟村委接到群众反映后,已协调有关责任方对群众损失进行补偿。2019年、2020年耕地被淹补偿款2020年10月已补偿到位;2021年受损农户补偿款已于2022年1月17日补偿到位。 | 部分属实 | 1、渑池县张村镇政府与鑫地牧业、兴达二矿将委托专业公司针对沟道水路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预计2022年7月30日前整改结束,整改结束后恢复水淹地块正常耕种。 2、由兴达二矿、鑫地牧业、袁润亮共同支付群众受淹地块损失,目前已补偿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411200000000202201130005 | 三门峡市灵宝市涧西区,西华村委南300米处有一块耕地,一直用围挡围着,没有开发利用,现在变成垃圾场,废品站,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将围挡拆除,恢复耕田。 | 灵宝市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该地块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灵宝市2015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豫政土〔2015〕6号),面积为11.776亩,已经被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为国有土地,不属于耕地。因城镇规划拓宽道路,需占用该地块部分土地,原有开发方案不能实施,导致该地块闲置,为便于管理,围挡不宜拆除。 2、该地块四周采用2米高彩钢围挡,现场调查时围挡完好外人不能随意出入,围挡内未发现垃圾、废品站,意向开发企业在场地内堆放有部分建筑用设备、木方。 | 部分属实 | 灵宝市人民政府已经责成开发企业对该场地内堆放材料进行整理覆盖,截止1月18日已经完成。 | 已办结 | 无 |
6 | D411200000000202201050004 | 灵宝市城关镇北田村污水处理厂南边,村民许孝慈把自己承包的十几亩林地转包给许璞开挖河沙。三、四天前开始每晚开挖河沙1、2亩,挖完后用土回填。每晚开挖出的河沙大约有3千方,然后用渣土车运送至三圣湾沙场。 | 灵宝市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008年9月30日,许孝慈与灵宝市城关镇北田社区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租用30亩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农业经济。2021年许孝慈将位于灵宝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南边约500米的10亩土地转包给杨某某使用。因该地块不平整,2022年1月初,杨某某委托许璞对该地块进行整治,许璞将平整作业期间开挖出的砂石毛料使用机械推至低洼处,然后再进行覆土平整。经现场核查,该地块为园地,占地约十亩,两亩种植有景观树苗,七亩已完成平整,一亩土层剥离露出砂石层,暂未覆土平整。 2、三圣湾沙厂实为灵宝市灵嘉商贸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及询问企业人员,该厂因土地手续不完善,已于2021年8月20日断电停产至今,停产以来该厂未收购过原料,也未进行过生产。 | 部分属实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杨某某立即恢复土地原貌,达到耕种条件。截止2022年1月17日,该地块已平整完成,并种植景观树苗。 | 已办结 | 无 |
7 | D411200000000202201140001 | 陕州区原店镇原店村退耕还林的两亩半的林地,2019年春节前被五原村委会倒的垃圾占用,2020年7、8月份签了赔偿协议,赔偿树木的款项已经给了,租金未给,要求租金尽快到位,另外平整一下林地。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019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拆违治乱”工作时,五原村将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暂存在附近林地(未种树)。五原村委会与林地所有人达成租地协议,租用退耕还林地2.5亩,赔偿每亩地6300元,另付每年每亩租金100元。经调查,五原村村委会于2020年9月2日已将赔偿款及一年租金付给当事人,共计1.6万元。2022年1月19日,禹王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五原村委与当事人协商,现已支付剩余两年土地租金,共计500元。 2、2020年8月,五原村已将暂存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目前该地块土地已平整。 | 部分属实 | 示范区管委会将进一步狠抓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整改措施,强化巡查督查,坚决杜绝环境破坏污染现象发生,为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优良的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