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生态环境执法的精准化、差异化,减轻守法企业的负担,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效能,我局起草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mxjcsdd@163.com
2.通信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市生态环境局119办公室收,电话2805505,并在信封上注明“分类监管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附件:1.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办法(试行)
2.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办法编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