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公文> 文章浏览
索 引 号 M0320-0001-2021-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3-22
标  题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环境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环文〔2021〕23号
发布时间 2021-03-22 17:28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环境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2 17:28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生态环境分局: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防范准备、检验应急预案、磨合工作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应对能力与水平,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环境应急演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本次演练活动时间范围为3201031

二、演练主体和科目

本次演练实施主体为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风险源企业。演练科目为以水污染处置为主要情节的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各分局要认真学习38生态环境部“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培训内容,开展环境应急能力自查,汲取经验教训,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和出境断面水体超标处置,设置有关演练内容和情景,也可结合辖区环境风险特征、重点防范目标和近年多发性事件案例,有针对性设置演练科目。

三、演练方式和内容

本次演练方式为检验性实战演练。生态环境部门侧重演练信息研判和报送、部门联动、队伍集结、装备设备展开和使用、应急处置等内容;企业侧重演练信息报告和通报、人员疏散和防护、救援队伍集结和先期处置、救援装备物资调配和使用、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成立演练活动工作专班,进行专题部署,研究、确定演练时间、科目、内容和任务分工。要精心做好演练方案制定、脚本编写、人员培训和演练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在演练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准确把握关键节点和“规定动作”,突出演练程序的规范性;要结合以往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演练内容的针对性、演练方式的实战性,做到“演”为“战”,“演”为“用”,防止“演”“用”脱节,两张皮。

(三)强化部门联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执法、监测、宣教等系统内部门间的密切协作,夯实系统内部职责明确、运转顺畅、合力应对的应急机制。同时,又要做好与公安、交通、水利、卫健、应急等政府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间情况通报、分工合作、密切联动的机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省生态环境厅今年将视情对我市演练活动进行现场观摩指导,各分局要组织好本级、本单位演练活动的同时,要对辖区内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演练活动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及演练的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进行处罚。

(五)做好评估总结。在演练实施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演练的指挥调度情况、指令执行情况、部门联动情况、脚本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装设备适用性等相关内容进行评估。演练结束后,结合评估情况,全面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要通过演练,真正达到强化意识、明确职责、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于415日前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报告表》(见附件)报送至市局;演练计划一旦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演练计划的,要提前一周报送演练计划变更报告;演练结束后15天内,报送演练方案、演练脚本、音像资料和演练总结报告。

人:徐进

联系电话:0398-2805607

 

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报告表

 

 

2020322        

    

 

 

 

 


 



附 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报告表

单位名称: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科目


演练总指挥


环保系统参演部门


当地政府参演部门


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