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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320-0001-2021-000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1-13
标  题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门峡市2020年─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三环文〔2021〕3号
发布时间 2021-01-13 17:28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门峡市2020年─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3 17:28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通知》(汾渭平原大气协作办〔202010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1-12月,我市全年PM10累计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5、汾渭平原排名第4,同比下降15.6%PM2.5累计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汾渭平原排名第5,同比下降12.7%;优良天数268天,全省排名第3、汾渭平原排名第5,同比增加31天,同比增长13.1%20206-9月我市优良天数达到102天,同比增加10天,超额完成目标(同比增加6天)。

国家下达我市202010-12PM2.5浓度控制目标6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5天;20211-3PM2.5浓度控制目标8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11天。202010-12月我市PM2.5浓度5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0天,完成目标;202111-10日,我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5%;重污染天数0天,同比减少1天。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优化调整四大结构

1.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完成三门峡市电熔刚玉公司搬迁工作,印发《三门峡市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积极推进刚玉产业、铜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完成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跃进一电厂2.4万千瓦机组拆除工作。完成全市排污发证登记企业2584家,其中发放排污许可证515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1666家,限期整改25家,关闭、注销等情形378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2.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截至202011月底控制在900万吨左右,预计全年可完成1227万吨的控制目标。完成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的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能源政策的三门峡泰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业窑炉进行拆除。淘汰关停跃进一电厂2台共2.4万千瓦时机组;完成灵宝市食用菌行业生产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替代、120座电烤烟房的建设。完成8万户“双替代”供暖任务,新建、改造供热管道26公里、换热站46座,超额完成目标,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目标。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完成卢氏县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与省燃气储运公司签订用气保障协议。全市光伏装机35.6万千瓦,水电装机43.44万千瓦,生物质装机3.5万千瓦,风电装机181.475万千瓦,大唐青龙山、渑池荆庄、灵宝后地、渑池华能等7个风电项目已完成并网发电,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优化运输结构方面:大力推进重点铁路项目建设,截止目前,三洋铁路已具备开工条件,陇海铁路线确定后即可开工建设;陇海线取直项目近期三门峡市政府与郑州铁路局将签订铁路资产置换协议,做好可研报告申报准备工作;浩吉铁路三门峡段疏运项目已经开工建设4个路段。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完成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编制完成渑池县产业集聚区专用铁路项目可研报告,解决渑池县东方希望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铁路专用问题;完成金城冶金、中欧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停建退出调整申请及上报工作;完成3家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50%。全市铁路货运量1446.47万吨,完成省定2020年铁路货运量目标1376万吨的105%。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县级综合物流园及16个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已建设完成。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全市共计推广新能源汽车4561辆,建设完成41座充电站、1349个充电桩,完成年度新建800个充电桩任务要求;全年注销5491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营运手续,拆解877台注销车辆,奖补资金发放807.4万元。

4.优化用地结构方面: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全市共完成国土绿化营造林98.5万亩,超额完成目标;完成义马市露天煤矿生态修复造林2500亩,新增城市绿地面积326公顷,推进百里黄河绿色长廊建设,完善连霍高速、三淅高速、郑西高铁3条重点生态廊道,共完成绿色廊道建设679公里。强化城市建成区绿化建设,推进人民公园、涧河公园、陕州公园、湿地公园、黄河公园、绿化工程处、园林科研所、虢国公园绿化建设,完成庙底沟遗址公园绿化505亩,陕州大道8670平方米裸土治理任务,市区园林单位33732平方米裸土治理任务,以及青龙涧河清水工程(六峰路—铁路桥);灵宝市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渑池县因不符合创建要求未能上报请示),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陕州区完成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市上报与现场验收工作,截止202012月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13%,绿地率达到37.82%,人均公园绿地13.98平方米,完成建成区绿地率35.9%目标要求。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关停取缔采矿证过期、污染严重的露天矿山5家,停产整治扬尘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22家,查处8起越界开采,制止34起无证采矿行为,处罚1021起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法行为;持证露天矿山修复治理7900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6190亩;全市在生产露天矿山27家,10家完成绿化矿山创建工作,其余17家不具备创建条件。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部完成库存“清零”任务,注销烟花爆竹零售店75家。市建成区1084家餐饮饭店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安装率达到100%;全市6个县(市、区)均配备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均完成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累计巡查餐饮饭店3655家次,累计检测餐饮饭店1136家次;截止202012月底,全市6个在线监控平台已完成,安装监控设施餐饮服务单位数130家,在线监控联网率101.6%,油烟治理率100%

(二)深入推进“三散”污染治理

1.扎实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开展煤质抽样检验工作,全年累计抽取5家企业生产的洁净型煤116批次,检验完成116批次,合格11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严厉查处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发现违规使用燃煤经营户193家;加强运输环节联合执法,与陕西省潼关县、华阴市联合,在豫陕界风陵渡黄河大桥设立联合值守站;公安、交通、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合,在豫晋界209国道黄河大桥设立管控卡点,出动流动警车1辆,24小时坚守检查,拦截、劝返、查扣非法入境散煤及运输车辆,严防不符合国标的煤炭及其制品流入。

2.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全市共排查上报“散乱污”企业16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取缔工作。

3.全面加强散尘治理:全市在建施工工地140家,规模以上施工工地134家,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134家,安装联网率100%,“两个禁止”信息化监管平台已建成,正在开展相关企业及车辆的信息录入协调等相关准备工作。通过人工+机械,采用“一冲二洗三保洁,人机结合搞捡拾”的作业模式,确保市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100%;规范渣土运行管理,健全渣土车辆信息档案。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办理准运证2115张,开展晨查、夜查475次,出动车辆479台次,人员1090次,查处违规渣土车12辆。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每周四下午对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卫生死角进行清理。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

完成3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治理,完成率100%;锅炉综合治理任务数21台(144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7台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治理19台,停产2台(已向省专题报告,视同完成);拆除工业窑炉1台;印发《三门峡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汽油储运销等行业污染源实施精准、精细、精确治理,督促各县(市、区)完成VOCS排放量较大企业“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工作,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数10家,完成9家,长期停产1(已向省专题报告,视同完成)。完成工业企业“六治理”任务自主评估验收工作,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备案表及总结报告。

(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1.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全市共建成9台(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施备、5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施,全部与省生态环境厅平台联网;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公安检查站和交通超限站设置4个路检点,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全年共抽检柴油货车11502辆,不合格车辆134辆,移交公安处罚134辆,不合格车辆锁定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黑名单。重点路段依托遥感监测设施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全年遥感监测柴油货车5623185 辆、超标115048辆、抓拍黑烟车8辆,移交公安8辆。提高入户抽测力度,抽测柴油货车2373,不合格车辆78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78份,不合格车辆锁定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黑名单。加强全市2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督促完成汽油车检测线升级改造,与省环保厅监测监控平台联网,确保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通过微信程序发布高排放营运车辆检测预约制度。建成渑池县“I/M体系”试点1家,陕州区一家试点正在建设中。

2.强化重型柴油货车日常监管。完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为安装车载监控系统的供应与运围机构,印发《三门峡重型柴油车加装车载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意见的公告》,安装完成3613台重型柴油车车载在线监控。推动重型柴油货车深度治理体系建设,完成申报深度治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确定4家柴油货车、5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改造企业并予以公示。

3.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印发了《三门峡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公告》,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按要求完成登记备案、尾气检测、环保号牌、北斗定位系统安装等工作,机械信息应纳入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监管;划定全市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禁用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外禁止使用不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年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编码登记联网2600台,发放非道路号牌和信息采集卡2600套。

4.加强油气油品执法监管。开展对全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监督性抽测,完成对辖区内2座储油库、50座加油站、5辆油罐车进行检查抽测,完成全市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20%的抽测比例要求;督促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业主单位每季度按规范对油气回收治理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规范填写自检报告,督促业主安装卸油区视频监控。开展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等油品质量监督性检查抽测,全市全年累计抽取加油站262座,油样539个,合格率99%以上。全年累计抽检柴油车123辆,全部合格。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1.实施目标管理。搭建完成三门峡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并投入使用,制定5-7天空气质量趋势预报和3天详细空气质量模式预报,结合三门峡市气象局气象条件预报和省监测中心预报进行订正,形成《三门峡市空气质量预报分析》,三门峡市攻坚办根据预报结果进行会商研判,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调度,预警期间每日上报管控情况。市监控中心和市供电公司在预警期间每日汇报企业污染物排放日报和用电量日报,对小时超标和日均超标企业第一时间督查核实,把污染降到最低。针对每次重污染过程开展成因分析、管控评估与舆情应对工作,目前已形成比较成熟的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机制。

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修订工作小组,明确清单修订、调度、汇总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在2019年清单的基础上,对照排污许可证发放清单和二污普清单,督促指导各分局分批完成52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在系统平台内完成申报,完成《三门峡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目前共823家工业企业、167个在建工程分别纳入工业源清单、扬尘源清单。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 A 级、绩效引领和绩效先进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避免“一刀切”。重污染天气期间,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落实应急运输响应,除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料或防疫物料外,原则上禁止国Ⅳ及以下柴油货车运输。建设完成重污染天气运输企业门禁管控平台并与省厅联网,目前已经完成对接联网企业65家,监控企业进出车辆80多万辆。

3.落实季节化性生产调控。根据《河南省2020年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工作方案》,202011151231期间,对环境影响突出的水泥(含粉磨站)、炭素、砖瓦、陶瓷、耐材、铜铅锌冶炼、再生铜铝铅锌、刚玉、铸造、铁合金、石灰窑、家具等12个重点行业,实施差导化生产调控;对钢铁、焦化、电解铝、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制药、农药7个重点行业实施生产负荷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非道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行业企业停止露天作业,涉及民生工程、国家和省重点工程严格落实“市长一支笔”制度;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除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料或防疫物料外),禁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范围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双重从严执行。

(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

开展环境空气质量VOCs在线监测,建立完善市、县、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市55个乡镇(全市共62个乡镇,其中7个乡镇为省控站,使用省站数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均购买社会化运维机构进行运维服务,搭建完成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级网格和各类污染源的集中自动监测,新增富达假日酒店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完成3613台重型柴油车车载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与联网,全市重点施工工地134个,安装监控134个,安装率100%;完成19家重点涉气企业在线监测监控安装,完成4家氨气、4VOCs企业在线监控安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空前,特别是落实中央、省各级环保督察、帮扶指导反馈意见,有效推动了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压力越来越大。经多年的努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在自然环境相近的城市中 PM10PM2.5浓度处于较低水平,PM10PM2.5浓度持续下降幅度有限,且容易出现波动和反复。

二是结构调整任务还十分艰巨。我市属于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区域布局不合理的问题短期内很难改变。二产占比仍然较重,工业仍以高占能、污染重的矿山、冶炼、水泥、氧化铝、化工等企业为主,排放少、污染小、价值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还不大。氧化铝、火电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较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任务繁重,四大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三是散煤、油品质量管控不够到位。我市处于豫晋陕三省交界,外省散煤、假冒伪劣油品跨省界运输的监管、处罚难度非常大。国道310、国道209G30连霍高速公路三条道路为区域路网的重要运输道路,并且从我市主城区和多数县(市)城区穿过。据不完全统计,每天209国道过境重型柴油货车约34万辆,310国道过境车辆68万辆。虽然采取了机械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但由于车流量大,超载运输现象普遍,极易对道路造成损坏,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很多过境的重型运输车辆使用劣质柴油,且多数不正常添加车用尿素,尾气多、污染重,成为影响我市环

境空气质量的重要移动污染源。

四是外来传输影响较大。受自然条件限制,我市相对于周边其它城市污染物浓度上升较快、污染程度重而下降缓慢,自然条件不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同时,我市处在东边中原城市群和西边关中城市群的叠加位置,两个城市群的污染输入不容忽视,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的叠加使我市相比周边其他城市更容易形成污染。

同时,实际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一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治理成本大,治理资金严重匮乏。二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气管网配套建设不足,同时我市90%以上区域为山区和丘陵地形,电、天然气安装使用费用较高,制约了清洁取暖和散煤清零进度。三是环境执法人员力量较不足,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环境监管力量、力度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不能很好的匹配。四是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大气污染源种类多、涉及面广,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及市县乡镇,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分工不明确,乡镇虽有监管职责,但却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缺乏治理工作有效措施,网格化监管由于缺乏保障而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围绕“四大结构调整”,持续破解深层大气污染污染矛

盾。加快刚玉等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广灵宝市的经验,持续推进食用菌生产领域的燃煤替代,全力推进燃煤替代工作,加快陇海线取直、三洋铁路、浩吉铁路三门峡段集疏运系统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提升铁路货运量。加快国道209改线工程建设步伐,减少过境车辆对国控站点的影响,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加快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加强露天矿山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谋划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持续改善用地结构。

二是立足“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烧、控排”六控措施,全面抓好大气污染管控。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道路、物料运输、露天堆场污染源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旧城改造项目”、建筑施工、线性工程、国省干线、城市道路、露天矿山等领域的扬尘管控措施,不断提升散尘治理成效。扎实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持续推进燃煤散烧“双清零”,尤其对城市建成区内存在燃煤散烧的小区,通过集中供暖改造、“双替代”等办法予以解决;加强重点干线周边商户用煤排查,保持对燃煤散烧的高压态势;做好洁净型煤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和供应。持续强化“散乱污”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继续加强柴油货车抽检,重型柴油车车载在线监控实现应装尽装,切实减少移动源污染;开展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工作油品质量监督性检查抽测,提高油品质量。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治理,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水平。加强工业深度治理,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整合现有在线监控等平台,实现全方位排放监管;加大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检力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管控和源头替代,降低对臭氧的影响。进一步落实空气质量预报预测会商机制,及时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分级管控要求,实施“一厂一策、一企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好污染减排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依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落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突出科学精准减排,避免“一刀切”或停限产。落实重点行业企业驻厂监督,加强对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重点领域落实秋冬污染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强化区域应急协同,实施联动减排、联运执法、联动防护,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管控实效。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