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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320-0001-2021-001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4-26
标  题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2021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环文〔2021〕36号
发布时间 2021-04-26 17:28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2021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6 17:28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尽快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本次公布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预验收工作,由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抽选部分企业直接开展评估和验收工作。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由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导和调度,并及时在主要媒体和官网进行信息公布,要求企业在2个月内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帮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确保本轮审核工作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评估和验收。

三、各咨询服务机构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围绕本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对照同行业先进水平,认真制订计划,挖掘潜力,实施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真正做到节能、降耗、资源能源综合利用。

四、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及时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调度,并于每月25日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调度情况。

 

联系人:   卫江娜 

联系电话: 2805531

电子邮箱:smxhbg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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