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9日
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三门峡市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三安委〔2022〕23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整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市安委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整改高质量、管理高效能、安全高水平为目标,对标对表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整改要求,建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明确完成时限、可视成果和质量要求,跟踪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加强整改效果评估,确保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后半篇文章”,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三门峡落地见效。
三、组织领导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勇
副组长:孔京周 卢华朝 沈建民 陈 夔 石顺刚
肖树甫 郭建伟 胡菊霞 李 玉
成 员:各分局局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测与应急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负责具体推进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四、整改任务和措施
认真对照市安委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整改内容,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
(一)贯彻“一法一条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1.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不强,对“三管三必须”认识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有层层递减现象。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扛稳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2)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室《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严格按照《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运用通报、提醒警示、约谈、专项巡查、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等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推动各分局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2.基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高。
整改措施:
(1)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安全意识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等安全理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地见效。
(2)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65条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各方责任,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责任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3.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树得不牢,存在侥幸心理,满足于眼前不出事,重效益、轻安全,没有真正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整改措施:
(1)深入企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宣传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通过广泛动员和因地制宜的活动开展,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和企业负责人责任落实。
(2)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等各类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宣讲,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重点行业领域落地生根。
责任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二)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4.一些企业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演练等流于形式;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日常检查流于形式,隐患治理不彻底。
整改措施:严格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指导督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做好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每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含尾矿库)环境应急演练,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重点企业观摩学习。
责任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监测与应急管理科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三)部分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依然凸显。
5.我市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到位,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不高,一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仍然较低。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产业管控措施,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最小准入规模等限制,严格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项目引入和入园政策,科学调整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加油站、燃气等城市功能危险源,推动企业采取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提高本质环境安全水平。
(2)落实《关于“十四五”推动河南省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化工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并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为牵引,完善实施“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措施。
责任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科技与财务科。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
6.部门之间缺乏协同配合,监管合力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尚未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和联动协作机制,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执法监管整体合力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联动执法。
(2)配合安委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和专项整治,配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人员共同参加检查和考核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增强执法监管整体合力。
责任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执法支队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市安委会梳理的问题清单,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导向、成果导向,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切实细化措施,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责任,制定本部门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台账。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统筹谋划、主动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健全推进机制。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建立调度推进、督促落实、销号管理机制,定期调度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进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单位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并将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整改态度不严肃、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彻底,或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程序实施通报问责。
(四)拓展整改成效。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坚持当下改与持久立相结合,抓好即期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深化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将问题整改与统筹发展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起来,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问题整改高质量推动安全发展高水平,加快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五)做好信息报送。
1.安排部署。2022年12月15日前,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方案,明确自身职责,安排具体工作。
2.全面排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每月20日前,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报送整改进度台账。
3.整改提升。自建立台账之日起,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整改台账,及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
4.总结评估。2023年6月30日前,各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形成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报告、可视成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进
联系电话:2805509
电子邮箱:525105686@qq.com
附件: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事项清单
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事项清单 | ||||||||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 ||||||||
整改任务类别 | 序号 | 整改事项 | 整改目标 | 主要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整改实效评估 |
生态领域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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