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4日
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办〔2023〕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深刻认识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科学研判生态环境领域潜在风险,扎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及时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专班,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参加,共同推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监测应急科牵头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重点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办〔2022〕26号)要求,在2022年工作内容基础上,常态化推进2023年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水平。
(一)重点行业企业。以“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等工作规范要求,从风险评估、应急物资配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等方面,深入排查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固废科牵头,汛期到来之前对中、高风险尾矿库开展一次全面巡检。
(二)重点流域区域。以长江、黄河等流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深入排查沿岸高风险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各分局要组织一次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及沿线、跨境河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避免造成跨境污染。
(三)重点工业园区。各分局深入排查园区内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以及应急池、应急闸坝等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园区内企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排放情况,园区周边敏感目标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装备、物资、工作制度等落实情况,强化园区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责任。按照“以空间换时间”思路,开展“一园一策一图”试点,探索完善企业厂界、园区边界及周边水体三级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措施。
(四)重要时段。强化重要节假日及全国、全省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时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值班值守。紧盯垃圾填埋场、尾矿库等风险场所生态环境安全,严防渗漏坍塌等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强化汛期水质预报预警,防范雨季“零存整取”导致的水污染,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各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排查内容,并视情组织开展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和业务骨干的检查培训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本辖区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
(三)排查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工作,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对重点风险源单位逐家进行排查检查,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督导总结阶段(10月1至10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排查检查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对重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指导解决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并适时对我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向生态环境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分局要充分认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建立隐患台账清单,将排查工作作为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有序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排查检查、督导督办力度,建立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机制,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合力。执法支队牵头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要求,按职责协调推进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与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商联动,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信息共享,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在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环境风险集中排查等工作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线索的,也要及时通报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分局要将本次排查工作与历次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及日常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当地重点环境风险点源实际相结合,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要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要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排查整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增强自身防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干部职工特别是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在开展执法监管、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现场应急、监测采样等现场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确保自身安全。
请各分局于2023年7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台账和汇总表报送市局。市局将加强信息调度,并适时通报我市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徐进
联系电话:2805509
电子邮箱:525105686@qq.com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2.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汇总表
3.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领导: 填报时间: 月 日
序号 | 检查日期 | 受检查单位名称 | 所属县(区、市) | 存在的具体风险隐患 | 整治措施 | 整改时限 | 督办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已完成整改时间) |
说明:此工作台账由各分局分别于7月15日、11月15日前上报。
附件2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领导: 填报时间: 月 日
项目
地区 | 出动人 员情况(人次及车辆数) | 检查企业数量(个) | 发现风险隐患数量(个) | 已整改风险隐患数量(个) | 行政执法 | 通报移交 | ||||||||||||||
涉重金属企业 | 涉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企业 | 尾矿库 | 垃圾 填埋场 | 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矿山 | 工业园区 | 饮用水水源地 | 涉辐射安全营运单位 | 合计 | 总数 | 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数量 | 总数 | 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数量 | 处罚总金额(万元) | 查封扣押数 | 总数 | 移交公安部门 | 移交应急部门 | 移交其他部门 | ||
说明:此工作汇总表由各地分别于7月15日、11月15日前上报。
附件3
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
单位:(盖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址: 市 县 镇(乡) 街道(路) 号 | |
建成时间: 年 月 正式投入运营时间: 年 月 | |
所属行业: | |
主要生产原料: | |
主要产品及产量: | |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 |
二、环境应急管理及风险防范情况 | |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 | 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有□ 无□ 对周边环境风险受体进行评估 有□ 无□ 明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有□ 无□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有□ 无□ 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有□ 无□ |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措施 有□ 无□ 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 有□ 无□ 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 有□ 无□ 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有□ 无□ |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有□ 无□ 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计划 有□ 无□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工作 有□ 无□ 对发现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进行及时有效治理 有□ 无□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档案 有□ 无□ |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有□ 无□ 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 有□ 无□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有□ 无□ 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 有□ 无□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有□ 无□ |
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 | 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 有□ 无□ 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含应急监测) 有□ 无□ 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有□ 无□ 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有□ 无□ 建立培训档案 有□ 无□ |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 | 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 有□ 无□ 公开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有□ 无□ 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 无□ 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 有□ 无□ 公开生态环境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有□ 无□ |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备注:本表不上报,为企业自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