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责,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学法、普法,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局领导集体学法共5次,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年制定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到每月一学。在全市系统内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生态文明大讲堂”等,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对《<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承担的重点任务亲自部署,带头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等部门签署“行刑双向衔接”协议,积极推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三是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印发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统一部署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将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执法理念贯穿到全年法治工作中。积极参加评比竞赛活动,荣获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集体组织奖和个人二等奖荣誉。
(二)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一是加强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起草工作。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市政府于2024年10月11日正式发文。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查制度。按照《三门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三门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涉及公平竞争政策相关要求,对我局起草的《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三门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三门峡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结果》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率均达100%;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起到了带头学法、守法、普法、用法的作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一岗双责”等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构建,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件,办复率100%;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三轮反馈的8项整改任务完成4项,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2个问题完成1个,达到时序进度。五是常态推进法治宣传。以“6.5”环境日、“4.18”世界地球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投身环保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我局还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环保公益活动、“四类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出人人“关注环保、理解环保、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执法监管,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加强监督执法。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发现问题157个,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启动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数据造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排查整治行动,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7个,14个立案查处,3个移送市场监管局。2024年全市下达处罚决定193件,处罚金额1279.84万元 ,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8起。二是持续加强部门协作。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三门峡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刑事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双向衔接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案件移送、双向咨询、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开创全国首次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构建行刑双向衔接机制的制度化创新。三是突出机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印发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本系统发生的执法违法或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重大影响以及严重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及时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四是持续加强稽查监督。印发《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2次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培训会,全年累计评查案卷100余份,发现问题65个。稽查采取日常线上稽查和线下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6个分局开展全覆盖执法稽查,稽查共发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14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培训(共计60学时),并按要求参加2024年度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系统内所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均通过考试。根据工作需要,全年新办证件9个,注销5名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的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立足职能优势,推动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作用。一是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面对面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举办61次企业服务日,累计服务企业300余家企业。二是对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提升开展帮扶活动,提高重点行业企业的绩效水平,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对生产生活影响,全年共开展绩效帮扶32次,帮助100余家企业完成绩效升级。三是不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执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55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1件、金额466.9万元。四是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今年6月印发《关于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办理规程的通知》,制定《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主动告知书》模板,规范修复流程,建立“双书同送”信用修复机制,提高信用修复办理效率。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42份,为16家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
二、存在不足及下步安排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法治思想学习有待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完善,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用监管应用不足,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不太紧密等。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三门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二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力。勇担环境监管职责,大力推动环保法治管理创新,持续推进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调研、联合执法检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工作。三是创新生态保护普法方式。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在执法中普法和企业合规指导工作,开辟普法生态环境保护新战线,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推动环境保护有效提升。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