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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30 16:20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环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12月30日后,大气扩散条件有所好转,依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省、市专家团队会商研判,决定于2023年12月30日24时起,将12月29日13时启动的红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管控要求按照《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三环委攻坚办〔2023〕6号)执行。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