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破碎50万吨铝矿石及仓储项目 | 2025年1月16日 | 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滨河路与三灵快速通道交叉口西南 | 海南茂盛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滨河西路与三灵快速通道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16820㎡,利用场地内现有8000平方米厂房,建设1条年破碎50万吨铝矿石智能生产线。 | 1、废气: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破碎、筛分、给料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给料口设置集气罩,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采用地埋式设置,并加封闭遮板,同时每台破碎机设置微负压集气风管;筛分机为半地下设置,并加封闭遮板,并在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厂房进行二次封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及集气风管收集后引入一套覆膜滤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车间内设置干雾抑尘系统,依据《逸散性粉尘控制技术》,当物料在厂房内装卸时,设置干雾抑尘系统可以减少粉尘排放 90%~95%可使车间内粉尘进一步降低。项目给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覆膜滤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绩效分级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废水经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东、西、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设置集气罩和覆膜滤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因此会产生除尘器收尘灰,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三级沉淀池内的沉渣定期清理,产生的沉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外售。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好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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