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忠海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一期) | 2025年5月29日 | 河南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六路与经四路交叉口南500米 | 河南忠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再生资源回收,主要回收蓄电池等汽车零部件、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进行分类、出售给下游企业。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从事报废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回收拆解,分类、出售给下游企业。 | 施工期:(一)废气:(1)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三门峡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环委办〔2024〕8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2)工程机械排放的尾气:①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对于排放尾气较多的要安装尾气净化器,使排放达标,并且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污染;②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油品。(3)装修废气:建设单位应合理选择建筑及装修材料,在建筑装修工程阶段,需加强现场管理,建筑装修采用环保型装饰材料和建筑涂料,以避免室内空气污染现象的发生,减少有害气体物质对工作人员身体的危害。(二)废水: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废水两部分组成。(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及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厂区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日常盥洗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噪声:建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将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科学布置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位置,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建筑施工作业。(四)固废:废弃建筑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营运期:1、废气:(1)废矿物油储存废气:主要为储罐产生的大呼吸、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大、小呼吸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2)负压密闭储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各储存间顶部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储存间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编号1#~13#负压密闭储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3)废酸与废蓄电池密闭储存间:该废气经负压密闭储存间顶部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循环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10m3)处理后排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喷淋塔废水:本项目废铅蓄电池危废贮存区暂存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收集由“碱液喷淋塔”处置,碱液喷淋塔定期补充碱液,水量均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油泵等机械设备,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间等措施后,四个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东巷村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碱液、含油消防沙、含危废车辆清洗废水、废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含油消防沙分类收集,定期转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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