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门峡戴卡轮毂回收料系统改造项目 | 2025年7月28日 | 名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 | 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为年处理自产回收5000 吨;项目采用球磨筛分再熔化工艺技术精细化处理铝回收料;改建公司炉组使其具备接收回收料的能力;改建现有铝灰处理设备使其具备铝灰的精细化处理能力,增加附件设施制备成不降 级的A356.2 合金液,改造铸造保温炉使其具备使用回收铝液的能力,改造子公司炉组具备接收回收料力。 | 1、废气:炒灰机为三面密闭(留炒灰锅进出口);冷却滚筒出料口设置集气罩;球磨机落料口三面密闭并设置负压抽风装置;球磨机置于单独二次密闭隔间内,出料口密闭连接至提升机,转接点设置有负压抽风装置;振动筛自身全密闭并设置有负压抽风装置;出料口三面密闭,并设置负压抽风装置;回转炉炉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除气精炼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7.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颗粒物、SO2、NOx 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和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指标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河南省 2019 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要求;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铝灰间冷却滚筒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外排。外排废水经示范区污水管网进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厂房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降噪措施。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二次铝灰、除尘器收集灰暂存现有铝灰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废布袋暂存现有沾染废弃物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液压油暂存现有废油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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