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2022年2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古法黄金饰品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 2023年2月1日 | 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三门峡金渠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金渠金银精炼有限公司院内,建设年产6000kg黄金饰品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执模等工段产生的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等,项目有机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排放限值6mg/m3,监控点处一次浓度排放限值2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80mg/m3,去除效率70%);硫酸雾、氯化氢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5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2mg/m3;有组织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26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mg/m3)。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炸洗废水、抛光废水、超声波废水、喷砂废水、酸液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抛光废水、超声波废水、喷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设置2座沉淀池(抛光废水沉淀池和超声波、喷砂废水沉淀池),沉淀池定期打捞,主要废玻璃砂等;外排废水为酸液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炸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酸液清洗废水和碱液喷淋塔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和经沉淀后的炸洗废水混合排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喷蜡机、倒模机、搅拌机、真空泵、油压机、冲床、压片机、压线机、喷砂机、打砂机、抛光滚筒机、抛光振动机、打磨吊机、风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源强在80~90 dB(A)。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四个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酸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暂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产生多种危险固废,每种危险固废采用密闭容器盛放,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暂存要求,本项目及现有工程危险废物均采用单独密封容器暂存,且不存在不相容物。 5、环境风险:根据项目原辅材料情况、生产工艺等,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浓硫酸、稀盐酸、液化气等,环境风险主要为浓硫酸、稀盐酸、液化气等风险物质泄漏,造成大气、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由于在厂内储存量较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时泄漏的量相对较小,及时发现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
2 | 新型能源环境功能材料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 2023年2月1日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六路中段 | 河南国科资环产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六路中段,租赁现有厂房建设新型能源环境功能材料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用于铁铬、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的研发验证,配套建设1吨燃气锅炉1台。 | 1、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磨粉废气及试验过程中挥发的废气。项目原料均使用密闭包装运至厂区,使用时打开包装分批取出,堆放粉尘及无组织挥发忽略不计。对球磨机进行整体封闭,进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厂房的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酸雾经1套鼓泡塔吸收后引至楼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循环技术,锅炉烟气满足《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 1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及试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治理。试验废水包含研发废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及设备、地面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研发废水主要为研发过程中反应不到位、浓度不达标的产品,经收集后回用于产品研发,不外排。试验设备清洗用水为 20L/试验批次,作为原料回收再利用。 3、噪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球磨机、空压等,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企业统一收集后定期送往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试验室日常产生的废包装物,包括废塑料袋、废塑料瓶、废纸箱、去离子水制备废滤芯、试验室清洗产生的垃圾等,均不沾染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试验废液、除尘灰贮存后再利用;废试剂瓶、废试验器材、试验废渣集中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置建筑面积 10m2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按照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要求设置,并防风、防雨、防晒,同时设有防泄漏的裙角和耐腐蚀的硬化地面,裙角的容积不低于最大容器的最大存储量。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