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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8月11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8-11 15:34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811日-20238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门峡劢森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

2023811

河南昶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阳电厂西门南侧100米经十路东侧01号院

三门峡劢森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回收火电厂脱硫石膏粉进行轻质、重质抹灰石膏、石膏自流平及嵌缝石膏的加工生产

1、废气:石膏、钙粉、细沙储存罐罐顶粉尘,细沙人工上料粉尘采取措施为仓顶脉冲(TA001~TA007)除尘器,细沙上料口设置集气罩+脉冲除尘器TA008,经过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石膏陈化罐罐顶粉尘,石膏人工上料粉尘采取措施为石膏陈化罐罐顶各设置一个脉冲除尘器(TA009~TA010),石膏上料口设置集气罩+脉冲除尘器TA011,经过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1#生产线搅拌包装粉尘采取措施为设备密闭+脉冲除尘器TA012+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2#生产线搅拌包装粉尘采取措施为设备密闭+脉冲除尘器TA013+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CODNH3-NSS等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洗车废水设沉淀池、清水池,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螺旋输送机、气力输送系统、提升机、混合机、包装机、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生产车间清扫尘、除尘器收尘灰,经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经过集中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弃样品(原材料和产品物理检验过程产生)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厂内设置10m2危废暂存间,各类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