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豫环办[2020]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宝武三门峡铝基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2023年1月18日 |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2号宝武铝业现有厂区内,对厂区现有综合办公楼及实验楼进行改造,调整工艺布局,新增加工腐蚀类设备、力学设备、制样设备、组织分析设备、焊接设备、热处理设备、公辅设备等共计47台/套,建设中国宝武三门峡铝基新材料研发中心。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制样废气、阳极覆膜废气和化学检测分析实验废气。其中少量制样废气通过制样加工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阳极覆膜废气采取通风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烟道口排放;化学检测分析实验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通过烟道口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氯化物、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 2、废水:本工程涉及废水主要为制样加工废水、化学检测实验废水、阳极覆膜废水、循环腐蚀实验废水和盐雾实验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通过总排放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新增自动带锯、数控车床、高精固熔炉、时效炉、烘箱、超声清洗机等实验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置基础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东、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试剂、包装物(容器)、废液压油、废皂化液、废活性炭等,利用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