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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24日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4-24 16:27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424日-202342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2023414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阳路和纬六路交叉口东南处

河南壹贰玖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9267.0m2,总建筑面积75128.5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生产车间、产品库、天然气站和相关公用及环保配套设施。项目年生产岩矿棉7.81万吨、免烧透水砖1467万块、氧化锌半成品0.5万吨、金属块(铁块)10.58万吨。

1、废气:要有烘干废气和回转窑废气,岩棉线废气,原料上料、仓储、转运等工艺废气颗粒物。烘干废气和回转窑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多管冷却器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组合工艺净化后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岩棉线废气中调质炉废气经“旋风除尘+SCR+多管冷却器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集棉废气、固化炉废气、切割废气分别经收尘处理,汇总至湿式电除尘器进一步净化后满足《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表1排放限值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岩矿棉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原料上料、仓储、转运等其他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同时满足《三门峡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专项方案》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

2、废水:主要有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集棉工序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补水和道路清扫、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原料车间原料系统的提升、上料、混合设备等;1#车间的风机、水泵、离心机、摆锤、集棉机、切割设备等;2#车间的除尘风机、搅拌机、成型机等;循环冷却塔、烟气处理系统风机、空压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各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渣球、岩棉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石膏、污泥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渣球、岩棉边角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和废机油,收集后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贮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