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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5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6-05 16:27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5日-20236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LNG站供气项目

202365

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又称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戴卡路北侧、310国道东侧

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在厂区内建设LNG站供气项目(设置145m3卧式LNG储罐,配套设置气化装置等设施),冬季气源紧张时作为备用气源,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1、废气:卸车废气、储罐闪蒸气:通过BOG温控式加热器回收后,经调压、计量、加臭后接入厂区天然气管道,不外排。泄压废气、检修放散废气:通过管道进入EAG加热器加热后汇集到10m放散总管集中放散。厂界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站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从公司现有工作人员中抽调,不新增污水排放量。厂区现有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满足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滤芯:更换产生的废滤芯,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

5、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LNG储罐四周设计了封闭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围堰,围堰厚度360mm,高1.0m。防护围堰排水管道与废水管线与厂区现有事故池(位于污水处理站一层,总容积1000m3)相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站区和管线与周边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防火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修订)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修订)的要求;②落实槽车卸车风险防范措施;③落实储罐储存风险防范措施;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⑤LNG储罐四周设计封闭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围堰,围堰厚度360mm,高1.0m。防护围堰排水管道与废水管线与厂区现有事故池(位于污水处理站一层,总容积1000m3)相连。⑥设置泄漏检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