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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11 10:58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2日-2024125(十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编:472000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危废渣资源化升级改造项目


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9 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

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主要新增1台富氧侧吹炉,年处理现有生产系统产生危废渣29000吨(干基),其中含铅物料19000t/a、含铜物料10000 t/a,综合回收铅、铜、铋、金、银等有价金属

一、施工期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闲置区域进行建设

(1)废气: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管理。(2)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3)固废:项目所在区域基础阶段的土方工程较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4)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后依托现有。

二、营运期

(1)废气:装卸运输粉尘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炼铅阶段熔炼烟气依托厂区制酸系统进行处理,尾气经脱硫脱硝等措施后通过厂区150m主排气筒排放;炼铜阶段熔炼烟气、转炉烟气、各车间环境集烟均经各自预处理后依托厂区现状环集烟气处理系统处理,通过厂区150m主排气筒排放;铋精炼过程氯化除铅工艺废气采用两级湍冲塔+填料塔洗涤吸收,净化后尾气并入环集系统;铅电解废气采用滤筒+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氯气、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却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新增)、冷却水外排水(新增)、烟气处理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烟气处理废水依托厂区现状污酸处理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状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口,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厂区总排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后,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主要为侧吹炉、各类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配料收集粉尘、除尘灰全部返料利用;砷锑渣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水淬炉渣经毒性鉴定后依照鉴定结果进行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