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硕年产3200套智能设备扩建项目 | 2024年1月23日 | 洛阳聚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六路、经二路交叉口 | 三门峡云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建设“云硕年产3200套智能设备扩建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7000套智能设备。 | 1、废气 焊接、打磨、激光下料工序均固定工位,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排放。人工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后经二次回收设备(依托现有)回收,自动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后经大旋风+二次回收设备(新建)回收,再共同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人工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固化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排放。该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相关要求。自动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固化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过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新建)排放。烤箱的天然气燃烧机、水份烘干通道和塑粉固化通道的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依托现有)处理后排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脱脂废水、硅烷化废水和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冲床、数控折弯机、焊机、人工喷塑固化生产线设备、自动喷塑固化生产线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定期保养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②一般固废:废塑粉桶加盖收集后暂存于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原厂家回收利用。下脚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二次回收设备回收的塑粉收集后定期回用于生产。 ③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槽渣、废活性炭、废污泥和废润滑油密闭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