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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25 14:54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日修订并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河南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再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街道经十路与华阳路北150米君润和木业院内1号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塑料制品生产线两条年产各规格塑料制品60万只生产工艺塑料颗粒一注塑成型一脱模一修边检验成品主要设备注塑机、破碎机、上料斗、机械手、模具、冷却塔等。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旭慧

联系电话186039822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泊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549209297

电子邮箱91494304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河南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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