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现将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609室
邮编:472000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硒衍生品生产技术工业化应用改造项目 | 2024年4月26日 | 河南昶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G209国道南 |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对厂区硒回收系统进行改造,将卡尔多炉除尘灰处理系统回收的粗硒采用氧化-冷凝工艺生产标准二氧化硒、采用真空蒸馏工艺生产3#精硒。使公司硒衍生品种类更加丰富,产品配置更加灵活,全厂产业链得到进一步优化。 | 施工期: 1、废气:本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源有动力机械和运输汽车,主要是工程建筑施工及运输产生的扬尘。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建筑工地“七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施工的建筑外侧应采用统一合格的密目网全封闭防护,物料升降机架体外侧应使用立网防护。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依托中原冶炼厂现有设施。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者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施工产生的泥浆或其他浑浊废弃物,不得擅自排放。施工区应建设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再利用于道路冲洗、驶离施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50cm 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并堵塞厂内排水系统等。 3、噪声:噪声污染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⑴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注意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 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路面应及时修整,以保持良好的路况,降低噪声;⑵增加部分设备基座减振;⑶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可能位于远离厂界的一侧;⑷对机械操作人员采取轮流工作制,减少工人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并要求配戴防护耳塞。⑸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强化环境管理,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也安排在白天进出,减轻对附近村民的影响。 4、固废: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存放等临时性措施。 营运期: 1、废气:各厂界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25467-2010)“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NOx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最低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不超出原批复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产业开发区污水管网,送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坪清洗废水,依托现有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技改工程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熔硒炉、真空蒸馏炉、氧化炉、颚式破碎机、空气压缩系统及各类机泵,均为室内声源,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技改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熔硒炉残渣、氧化炉氧化渣、蒸馏炉蒸馏渣收集后直接返回厂区卡尔多炉熔炼;除尘灰直接返回熔硒炉熔化;废滤袋直接返回厂区现有铜冶炼系统,均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