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吨新型(吸附)材料项目 | 2024年7月2日 | 洛阳聚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十路东、华阳路北150米 | 河南简达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十路东、华阳路北150米,建设年产3000吨新型(吸附)材料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工段上料仓投料口投料粉尘、烘干混料工段粉尘和包装粉尘。项目上料仓投料口进行三面密闭,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项目包装机出料口三面密闭,并在侧边安装集气罩收集包装粉尘;项目烘干、混料工段粉尘采取密闭收集,上述各工段收集的粉尘共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南侧1座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淄阳河。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桨叶干燥机、包装机、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置基础减震、隔声、加装消声器、定期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品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1座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2 | 2000吨电磁线生产线扩建项目 | 2024年7月4日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三门峡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一路西段宏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年产250吨VPI浸漆线棒生产线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搅拌、浸漆、转运、烘干及危废间废气。通过管道与浸漆罐、烘干箱排气口连接,接入排风主管道。生产车间及危废间侧面安装收集口进行整体换风,将废气收集后汇入主管道,经吸附浓缩+解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DA005排气筒(15m高)排放。废气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干燥箱、风机、定尺机、绕包机、真空浸漆罐等风机和泵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置基础减震、屏障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废为产品检验产生的废料、废品,每年产生量约0.5吨,存放于一般固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厂内设置30m2危废暂存间,各类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