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现将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再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塑料制品项目 | 2024年7月17日 | 河南泊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街道经十路与华阳路北150米君润和木业院内1号厂房 | 河南弘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禹王路街道经十路与华阳路北150 米君润和木业院内,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拟建年产塑料制品 60 万只,同时建设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标准化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且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影响较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在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营运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破碎粉尘。对注塑工段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且注塑区域进行二次封闭负压收集废气,收集的有机废气废气经 1 套处理效率为 80%的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密闭,设置抽风装置,收集的废气经管道连接至注塑工序的“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经风量为2000m3/h 的风机引至去除效率不低于 90%的袋式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未收集到的粉尘采取措施为车间密闭、自然沉降;车间地面粉尘及时清理,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厂区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环境污染。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半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循环冷却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产生总量约0.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 3、噪声:本项目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1)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设备,吸风、排风口加装消声器,并增加减震设施。(2)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强震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防止震动造成的危害。(3)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设备用房如在车间内部增加吸音板等内部装饰材料,选用室内装修材料时,尽量采用吸声效果好的材料;选用的门窗和墙体材料,墙体采用无机胶凝材料与集料制成的多孔隔墙条板等具有较好的隔声效果的材料。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废为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厂区内暂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液压油,厂内设置5m2危废暂存间,各类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