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现将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609室
邮编:47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 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 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门峡凯运矿产品煤炭仓储项目 | 2024年10月23日 | 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仰韶大道东、圆通路北 | 三门峡凯运矿产品有限公司 | 三门峡凯运矿产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利用在铝矿石加工破碎厂房西侧的空置厂房及部分现有的铝矿石成品仓库建设三门峡凯运矿产品煤炭仓储项目,铝矿石破碎项目设备及生产规模均不变,增加铝矿石成品周转频次,减小铝矿石成品仓库面积用以建设煤炭仓储项目,不占用现有破碎生产线,以专业市场物流交易服务为重点,配以煤炭仓储、配送、运输、装卸等综合服务 | 营运期: 1、废气:仓库扬尘:仓库均为密闭式,库内安装喷干雾装置并定期进行清扫;且仓库大门口处设硬质材料门;装卸粉尘:仓库全部密闭,安装喷干雾装置,定期清扫地面,装卸物料时减小落料差;运输扬尘:仓库进门口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篷布覆盖并保持低速行驶,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定期清扫路面;设置洒水车1辆,对运输道路洒水,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装载机、叉车、运输车辆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源强在80~90dB(A),生产设备全部位于车间内,生产车间采用隔声墙体,本项目南、西、东厂界昼/夜间声环境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声环境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要求。 4、固体废物: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三级沉淀池内沉淀的沉渣,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随产品一起外售。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固废处理建议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2 | 30000吨基布吊带、600000条集装袋生产项目 | 2024年10月23日 | 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摩云路北100米01号 | 三门峡盛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盛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摩云路北100米01号租用三门峡山水方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地及附属厂房建设30000吨基布吊带、600000条集装袋生产项目 | 一、施工期: 1、废气: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三门峡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环攻坚办〔2023〕8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采取以下扬尘防治措施:①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两个标准”要求,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安装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设备、扬尘监测系统、配备降尘设备、易起尘物料不得露天存放、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采取密封密闭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单位必须按照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和红色三个预警级别,响应不同的管控措施,严禁组织超出管控要求外的生产活动,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台账及档案资料等;②加强施工管理,落实“三员”(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络员、管理员)管理制度,落实扬尘防治预算管理制度等;③坚持“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④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可盖上帆布,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严禁超载,避免漏洒;易起尘等施工材料的堆放应进行覆盖,防止风力起尘;⑤施工场地区域四周设硬质围挡施工,严禁敞开式作业;⑥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举报电话等信息;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减少扬尘产生量。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由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废水两部分组成。 (1)施工废水 评价要求将施工生产废水及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厂区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日常盥洗废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建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将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科学布置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位置,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建筑施工作业。降噪措施:建2.5m高的施工围墙;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等。项目施工期较短,距离敏感点较远,施工过程中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工程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小,能够做到挖填方平衡,废弃建筑垃圾运到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1-4#拉丝机拉丝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1#:DA001)排放;5-8#拉丝机拉丝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2#:DA002)排放;执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B级绩效指标要求排放限值(全厂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3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无组织排放建议值2.0mg/m3。;项目印刷有机废气采用1套“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1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有组织废气80mg/m3)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厂区总排口水质为COD:285.7mg/L、BOD5:192.9mg/L、SS:178.6mg/L、NH3-N:22.9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及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拉丝机、圆织机组、吊带机组、缝纫机组、印刷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源强在75~85dB(A),生产设备全部位于车间内,生产车间采用隔声墙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官庄村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抹布和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浮渣作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固废处理建议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