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
2025年8月19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7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超高纯石英原料智能分选试验线 | 2025年8月20日 | 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东区中建材高纯石英示范园1号 | 三门峡市崤函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东区)超纯矿物材新材料产业园1#厂房建设超高纯石英原料智能分选试验线,通过破碎、筛分、水洗、智能分选等研究试验,探究出一种可以高效分离超高纯石英原料的全自动智能分选方案,预计年处理原矿量2万吨。 | 运营期 (1)废气 破碎机和振动筛采取二次密闭措施,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集气效率为97%),收集的粉尘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风机风量30000m3/h)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石英粉尘二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PM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PM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 项目水洗废水、色选废水及车间面清洗废水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门峡市丰泽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丰泽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细泥、泥渣脱水后暂存于细泥堆存区,定期交由河南绿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细尾矿、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尾矿暂存区(500m2),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1座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