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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一选厂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评审批决定的 公 告
发布日期: 2023-09-22 11:28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对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一选厂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6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关于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一选厂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