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诚建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评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7-08 11:28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灵宝市诚建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石英砂项目 | 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吴村亚武路南6组 | 灵宝市诚建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卓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灵宝市诚建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石英砂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吴村亚武路南6组,项目占地4600m2,设置有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品库、办公区等。项目产品为石英砂,年产量为1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给料机投料口、鄂破粉尘、色选粉尘、辊磨机进料和出料口粉尘收集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辊磨机(两台)分选系统粉尘经自带旋风分离+覆膜布袋收集系统,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和《三门峡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三环攻坚办[2019]37号)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喷淋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产生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1个5m3)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5m3),收集后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3、固废。本项目加工厂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灰、废液压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鄂破机、辊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涂刷防渗层,四周设置围堰;厂区内严禁明火,应配置足量的相应灭火设备,定期检查灭火状态及其有效期等;厂区还应配备应急桶、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应急物资。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