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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 2020-07-13 09:25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推动我市移动源污染治理,开展冬病夏治,提前谋划部署秋冬大气污染防治,近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渣土车尾气、油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月活动。截止目前,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完成所有市区注册232辆渣土车尾气检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检测加油站32座,达标26座;抽检油罐车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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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不漏死角。将市区登记的渣土车统一集中指定地点,逐个登记车辆基本信息,逐车对照电子台账与登记是否一致;移动检测车逐辆开展尾气检测,实时上传数据,出具排放检验报告,对不合格车辆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录入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进行锁定;由于卢氏县距市区较远,为了更好服务车主,降低车辆往返费用,专门赶赴卢氏县,对在市区注册、在卢氏工地施工的13辆渣土车进行了上门服务检测。全面梳理辖区内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数量,建立电子台账清单,专项行动期间按照台账清单逐一检查、检测,实现全覆盖。


科学引导,错峰加油。持续的高温和强日照天气会加剧大气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为减少高温天气油品装卸过程VOCS排放,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影响,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保障民生供应的油品装卸作业外,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间调整到每日17点至次日7时,装卸过程不得出现渗漏、滴油或明显的油气排放现象。鼓励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引导群众夜间加油,减少白天加油时燃油挥发影响。


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渣土车尾气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复检合格并解除黑名单锁定状态的渣土车,移交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油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手续不全,未按照相关要求安装、管理、运行油气回收设备或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擅自拆除、闲置、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设施等问题,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确保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稳定规范运行。

 

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作用,加大本次专项行动月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移动源污染带来的健康危害、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及时公布专项行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公众知晓度,公开曝光违违规排放的企业名单,把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