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培训会。
会上,支队负责人就新《固废法》主要修改的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给大家做了详细讲解。相比现行《固废法》,新《固废法》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强化了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对企业环境管理提出了更多要求。新《固废法》普遍加大了罚款金额,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增加了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的规定;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增加了相应的罚则。
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在即将施行的关键时刻,巩固学习其重要内容有着深刻意义。支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了培训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固废法》的理解,将在日常实践工作中深入运用培训所学的知识,指导规范企业的固废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排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