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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荣获国家表彰!
发布日期: 2020-12-11 14:53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近期,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表扬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卢氏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国家突出集体表彰,焦建中、王晓燕、蔡玲、杨乐、杨焕林、叶三斌、郑林杰、颜喜蓉8人荣获国家突出个人表彰,河南省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荣获全国优秀技术报告三等奖。

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成立了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市、县两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在全省率先印发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成员单位部门分工及任务分解,制订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为满足普查工作需要,全市选拔普查员、普查指导员648人,全部进行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市普查办组织参加国家普查培训7人次,参加省普查培训83人次,举办市级业务培训14期,培训人员620人次。


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市领导多次批示,解决和协调普查工作困难和问题,听取工作汇报,普查办组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协调会、督办会,对各阶段普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检查、调度,紧盯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普查办全体人员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工作中狠抓落实,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原则,精心组织清查建库工作,开展入户调查、入专网、数据审核工作,全程指导帮扶县级普查机构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将“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生命线”贯穿始终,以普查制度和指标解释为准绳,以普查对象实际情况为依据,勇于探索汇总数据审核方法与技巧,从源头认真审核每个环节数据质量,从而顺利通过省普查办质量核查和普查工作验收,圆满完成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伴生放射性矿调查和初测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表彰。


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了2895家普查对象143万个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了我市完整详细的污染源数据库,污染源普查成果将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决策支撑,为我市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