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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优秀单位”
发布日期: 2021-08-23 15:24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近期,三门峡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2020年度市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优秀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主动作为,配合意识强,周密部署,将河长制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2020年度的各项工作中,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排名始终处于全省前列。一是牵头组织打好打赢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编制市直单位水污染防治攻坚责任清单;梳理并下发各县市区政府重点攻坚任务;定期调度,定期通报,不定期现场督导,根据工作进展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被省攻坚办评为水攻坚战先进单位。二是全面完成断面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作目标。2020年1—12月,水质排名位于全省前列,在全省水质月排名通报中,全年获得5个第一名,5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的成绩,全市7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2%,获得省级水生态补偿金奖励1410万元。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饮用水源地管理优秀单位。三是高标准完成河长制部署工作。将河长制有关重点工作纳入《三门峡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协助主管市长多次到黄河干流、涧河和宏农涧河等重点河流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跟踪处理。按时参加市河长制局际联席会议,按时报送资料和信息,认真参与全市河长制日常督查工作,年终作为市河长制第四考核组牵头单位,完成对灵宝市和市林业局等4个局委的考核等。


撰稿:张恒博

编辑:常虹  刘峰

审核:姚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