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门峡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这一主线,以生态补偿和奖惩机制为抓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扎实推进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及改革发展,进一步优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三大保卫战纵深发展。支持烟叶散煤替代,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工作,重点保护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切实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二、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及改革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重点支持豫灵镇黄河支流沿岸11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引导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同时,全力支持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内容,有效保障我市林业生态建设。
三、完善生态补偿和奖惩机制。依据生态补偿办法对各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进行奖补,扣缴各县(市、区)生态补偿金8006万元,奖励达标县(市、区)生态补偿金5972万元。全年省奖励三门峡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6803万元,扣缴1965万元,扣奖结余资金4838万。
来源:三门峡市财政局
编辑:常虹
审核: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