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为认真贯彻《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精神,降低本地污染产生,全面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行为,我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湖滨区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湖滨公安分局、湖滨区城管局联合行动,对重点区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行动。
渑池县攻坚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渑池公安特巡警大队联合行动,现场查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阻止、劝返烟花燃放行为数起。
义马市环境攻坚办组织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各个街道结合各辖区派出所持续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专项夜查行动,截止目前,现场制止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二十余起,对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燃放行为人依法处理。
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全面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开展巡查检查、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及车站、公交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烟花爆竹进站上车产生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部门,空气质量监测,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环保宣传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源头管理;住建部门,做好监督建设施工单位落实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工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做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对象加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配合协助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物业小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的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教育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遵守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
市环境攻坚办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强化衔接配合,形成攻坚合力。各县(市、区)既要立足自身,也要兼顾周边,特别是对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要整体联动,严防死守。各部门要开展联合清查、联合执法,共同形成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的强大合力,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清查打非”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