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国控、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高值热点响应整改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近日,三门峡市下发《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高值热点管理机制(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解决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通知》明确规定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高值热点判定参考条件,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
一是应急值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负责辖区内高值热点管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闭环响应。全市建立监测数据高值热点闭环响应机制,由各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统筹负责,组织各地完成监测数据高值热点排查整改反馈工作。
三是定期会商。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每月梳理数值较高、次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且无明显改善的高值热点,组织气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会同“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和相关县(市、区)进行会商研究,分类施策,专题推动解决监测数据掐尖问题。
四是分包帮扶。市环境攻坚办建立监测数据高值热点分析整改帮扶机制,设立两个专家组,负责市县级协调指导监测数据、现场成因分析和精准科学施策工作。
五是警示约谈。对持续出现高值热点的区域,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致函所在县(市、区)政府,并同步启动专项督导。有关县(市、区)接到警示函后,7日内将专项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提醒、会商、警示多次,其整改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高值热点未得到有效改善的,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地方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实施约谈,对于出现区域性高值热点的约谈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六是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全市域内国家、省、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24小时异常数据的关注、提醒、推动工作;全面负责对点位周围区域工业源、移动源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负责高值热点成因分析和建议请示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统筹负责点位周围区域的燃煤散烧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对可能成为高值热点污染来源的烟花爆竹和散煤等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排查工作;住建部门统筹负责点位周围区域的扬尘污染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对可能成为高值热点污染来源的重点区域做好扬尘治理工作;负责推进相关区域的集中供暖工作。城管部门统筹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的城区扬尘污染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的渣土车管理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的餐饮油烟污染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配合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移动源的的排查整改。交通部门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的散煤、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运输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道路扬尘、相关工程污染治理的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负责相关点位周围区域的秸秆、垃圾燃烧火点的排查整改、执法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