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向全市下发通知,从2月27日至3月7日,启动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自动在线数据造假、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帮助排污单位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减少本地污染排放。
按照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本次执法专项行动时间为2月27日至3月7日,工作目标是按照《三门峡市企业清单》、《三门峡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对名单中全部企业全流程全要素进行一次性执法检查,把排污单位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排污单位一次性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
《方案》对本次专项行动实施严格的责任分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7个现场组,主要任务是对照涉气、水、危险废物、自动监测设施、排污许可、安全生产等现场检查要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在线数据造假、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旁路暗管偷排漏排、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未安装治污设施、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建设项目竣工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为保证专项行动高效推进,该局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全系统监察人员全员参与,统筹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突出重点,力求实效。紧盯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严重、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敢于碰硬、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一般环境问题坚持整改原则,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经得起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部门检查。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能力,提升监管效能。三是精准施策,强化帮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进企业检查时,要宣传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现场组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和查处问题,强化靶向监管,避免“一刀切”、层层加码,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四是强化监督,严守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
按照《方案》要求,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环境问题一是四类突出问题,包括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通过旁路、暗管偷排污染物,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未安装治污设施等。二是秋冬季重点问题,包括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未落实移动源管控措施、未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届满未延续、散乱污、燃煤锅炉未淘汰、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炉窑等。三是常规环境问题,包括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和排污许可不符、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在线设备运行维护不规范、未按许可证要求开展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等40项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