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3年三季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推进会。
会议通报了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对全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分局汇报了水生态环境保护1-7月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指出,2023年1—6月,全市河流水质断面月累计达标率97.2%,1—6月均值达标率100%,优良水体比例100%(Ⅰ类4个,Ⅱ类6个,Ⅲ类2个)。水质累计排名位于全省前列。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2023年4月、6月,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和三级排查,排查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充分认识我市水环境严峻形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密切关注河流水质,特别是1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严守“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底线,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以及国家和省下达的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二是持续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持续开展县级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实施“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水源地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对于进展滞后的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四是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抓紧做好辖区内所有河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力争实现全覆盖、应查尽查、有口皆查,做到查的清、溯的细、治得好。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五是加强汛期应对和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汛期水环境风险排查,要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工业园区和重要时段,认真组织好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应急准备,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