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动态要闻> 政务要闻> 文章浏览
三门峡得补1451万元,全省第一!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发布日期: 2023-11-11 08:31
来源: 生态环境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3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3年10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7823万元,得补7496万元。

2023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8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商丘2269.5万元,许昌1827.5万元,周口1339万元,安阳859万元,濮阳511万元,新乡500万元,鹤壁331万元,开封186万元。

10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1451万元,驻马店1333万元,信阳1085万元,济源1004.5万元,洛阳513.5万元,南阳482.5万元,郑州462万元,焦作414.5万元,漯河389万元,平顶山3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