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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强力实施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1-10 08:15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去年以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奋力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力推进生态强市工作,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为助推我市资源型城市向创新型城市蝶变提供了强势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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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重点打好“蓝天保卫战”。截至2023年年底,大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平均浓度70.3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41.5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67天。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2023年1—11月,全市12个国省控断面累计达标率为95.2%,优良水体比例100%,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天鹅湖、洛河(卢氏段)成功创建首批省级美丽河湖,义马市、湖滨区被评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统筹打好“净土保卫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实现95%以上,5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

全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市29个“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四大体系,45项任务已完成28项。深入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新增“无废餐饮”、“无废邮政网点”、“无废医院”、“无废乡村”4类无废细胞,目前无废细胞达11类。下达各项工作任务20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推进“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工作,开展“一市一策”专家组来我市开展生态系统质量评估、水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固废重点风险源综合管控以及“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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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面抓好系统治理。坚持“十百千万亿”联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并举,全面治理18条黄河一级支流,弘农涧河等支流水质稳定提升在Ⅱ—Ⅲ类之间,黄河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态清零黄河“四乱”问题,累计清理河长61.5公里,清理水域和滩地面积11.8万余㎡,清运垃圾杂物1160余m³。坚持“四水四定”,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问题59个;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攻坚核查(三级排查)工作,实现黄河流域25条干支流入河排口369个全覆盖,溯源整治完成率36.19%;积极完善三门峡市与洛阳市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完成黄河一级支流等35条河流的“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强化南阳实践应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生态保护。推进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三门峡段)27个子项目建设,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1600公顷。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成为全国34个世界生物圈保护地之一。

大力推进生态强市工作。召开了6次生态强市指挥部工作会议,印发了生态强市指挥部成员名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组成和主要任务。印发了三门峡市生态强市工作推进方案,初步确定工作目标任务,任务共分10大项20小项。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重点项投资219.3亿元。推进三门峡市省级节能降碳改造示范工程、卢氏县省级园区绿色化改造示范基地完工报告编制工作。“十百千万亿”工程世行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18条黄河一级支流治理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沿黄生态廊道赋能攻坚工作完成投资41.46亿元,10万亩矿山生态修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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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完成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8项,完成率97%;完成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42项,4项正在整改。2023年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4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8项,16项任务正在整改。已完成黄河流域专项审计整改363项,完成率72.6%。有序推进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92件群众举报件已整改51件。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继续推进卢氏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复核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卢氏县省级生态县复核工作。指导义马市启动了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已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指导陕州区、渑池县按照实施方案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