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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帮扶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1-08 09:54
来源: 三门峡日报

新年伊始,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针对辖区内小微产废单位数量较多,相对集中,但危险废物类别、数量和危险特性识别不清,包装标识存放不规范,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等问题,根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三环文[2020]218号)文件精神,第一分局深入开发区汽车城、瑞通汽车城等汽车销售维修集中点,面对面指导服务30余家小微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帮助企业制定既符合环保要求,又经济实惠、可操作性强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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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帮扶活动中,一是与小微产废单位一起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其中与汽修行业相关的修订内容作了讲解。并结合《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指导企业按照标准完善危废管理制度及危废暂存间建设;二是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工作要点,重点强调了污染防治设施使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台账如实记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等具体管理内容;三是带领各小微产废单位进行实地观摩,通过实际操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下一步,第一分局将继续按照“总量控制、成熟一家、确定一家”的原则,加快推进辖区内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贮试点工作,确保实现“应收尽收、规范管理、降低风险”的试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