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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小微涉气企业 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17 09:54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文件要求,经审核认定的小微涉气企业,在黄色和橙色预警其间除移动源管控外,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

我局于2024年12月4日印发了通知,开展小微涉气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生态环境分局汇总初审,共收到72家企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共有2家企业符合要求,32家企业不符合要求,38家企业未提供资料,无法予以认定。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05年11月17日—11月23日。社会各界可对小微涉气企业认定结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398-2804369

附件: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小微涉气企业认定结果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小微涉气企业认定结果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认定结果

1

湖滨区

三门峡洁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符合要求

2

灵宝市

灵宝市宝一讯电子有限公司

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