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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16 18:58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持续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一)涉企执法不合法、不科学。实施检查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未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未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检查;未取得执法证件人员实施检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以及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执法检查无计划,检查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入企现场检查。

  (二)涉企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未按照公布的检查标准实施行政检查;检查时未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检查结束后未及时告知企业检查结果。检查随意性大,不区分具体情况,动辄责令停产停业,搞“一刀切”、运动式检查;随意设定专项检查范围、内容、时限,搞“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全覆盖、无差别检查;违规实施异地检查。

  (三)涉企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举报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查处不到位;漠视企业合法合理诉求,未按规定保障企业陈述、申辩权。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乱查封、乱扣押,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四)涉企执法不文明、不廉洁。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执法检查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训斥威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接受被检查企业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向被检查企业通风报信,泄露检查信息或举报人信息,接受请托、说情干预,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子邮箱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smxjcsd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二)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398—2805575(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相关事项

  (一)问题线索应当准确、详细,包括所反映问题的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或个人、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严格予以保障。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三)线索反映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